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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聘院聘教师(教官)公告(25人)

2019-07-04 09:38  |  微信公众号:甘肃警察职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相关要求:

  (1)院聘教师面试采取试讲评教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5分钟,试讲评教15分钟。考生需自行准备本专业PPT课件进行试讲,并携带8份教案提交评委,实行百分制。

  (2)院聘教官面试采取警务训练、警务查缉战术现场演练和警务技能教学实操,实行百分制。

  院聘教师(教官)均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进入面试,同时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后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零或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

  院聘教师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院聘教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总成绩名次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我院组织。以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大砂坪校区、皋兰校区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天(含节假日)。

  九、聘用

  本次招聘的岗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的个人档案交劳务派遣公司管理。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

  院聘教师(教官)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要兼任行政及学生管理工作,正常参加学院的管理活动,享受教师权益,没有人民警察身份,没有编制。

  院聘教师(教官)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参照学院事业编制教师对待,正常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按照相同岗位等级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财政统发工资标准由学院发放实发工资、绩效工资和业绩考核奖励,院聘教师(教官)应按法律规定纳税。同时,采取与学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形式管理,并依据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兑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址详见《岗位列表》。

  5.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931-5683322;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5683321;

  6.招聘工作中具体时间如有变化见我院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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