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普通聘员公告(196名)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1、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心理素质测评。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规定,对拟录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位)证、计生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六、录用和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等媒体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资与相应类别档次挂钩。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普通聘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在收到体检通知10天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加具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意见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逾期未能提交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报考咨询电话:0769-22481086。
附件:1.东莞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职位表.xls
3.东莞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现场报名流程图.doc
东莞市公安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