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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9-07-05 09:41  |  连云港人社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审批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16900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灌云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2:灌云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中共灌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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