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酒泉市招录专职消防员公告(148人)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1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1.招录岗位及人数:拟招录专职消防员148名,其中肃州区41名,敦煌市37名,玉门市15名,金塔县15名,瓜州县15名,肃北县15名,阿克塞县10名。岗位设置包括消防员岗位127名,驾驶员岗位2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2019年酒泉市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简表》。
2.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部门及各级指挥长(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应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且具有甘肃省内常住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30日前出生),23周岁以下(199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199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汽车驾驶(持准驾车型B2以上驾驶证照)技能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6.退役军人和具有汽车修理、计算机及通信专业特长的,户籍所在地为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优先录用;阿克塞县按1:1的比例设置哈萨克族岗位,肃北县原则上按1:1的比例设置蒙古族岗位。如哈萨克族及蒙古族考生人数达不到岗位要求人数时,岗位调剂给其他民族考生。
7.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按照“报名初审、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测试考核、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4日上午9时—2019年7月18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自行下载《酒泉市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同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退役证》、驾驶证等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jqzzxfyzl@163.com。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37-2602097(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网上电子邮箱报名和政治审查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实地初审和体格检查。
3.实地初审:实地初审时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填写《酒泉市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一式2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到时现场进行体重初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