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界首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120人)
为加强全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120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聘用岗位计划
2019年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120名(岗位表见附件)。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聘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17日
报名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7号楼二楼电教室
2.考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小二寸彩色像片5张。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界首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照片等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聘用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及交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9:3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