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省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编制教师公告(108人)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八)体检
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缺额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后办理实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服务期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聘用人员不准调离聘用岗位。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19年平南县基层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南县教育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75-7861177
附件:1. 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
2. 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
2019年平南县基层幼儿园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