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公安局招聘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安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6人)
(二)招聘报名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二楼组织部办公室(陆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县审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旁,咨询电话:0874-6222269 )。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陆良县公安局招聘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安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陆良县公安局招聘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安全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一式2份,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白色底版正装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大小为160(高)×130(宽)像素,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时事政策及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前2天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2天向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规定网站”公告。
(六)体检
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