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5名合同制雇员公告
按照大连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2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但仍全日制在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9日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1号楼1楼,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1号,乘坐407、501、520路到仁平街站下车;2路到葵英街站下车;5、403、521路到石葵路站下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须登陆大连市民政局网站(http://minzh. dl. gov.cn)下载打印《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下载《2019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雇员报名推荐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
2、报名时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他人代替无效),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大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核、体检的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如出现并列时,须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40分钟到场,面试开始后10分钟内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