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在编在职教师公告(11人)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11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翠屏区<不含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考城区学校(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省级及其以上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且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者;
5.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6.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8.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报考农村学校(李端镇、牟坪镇、宋家镇、李庄镇、菜坝镇、明威镇、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 、金坪镇、思坡镇、双谊镇、永兴镇、白花镇、孔滩镇、王场镇、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市级及其以上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5.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指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⑴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3);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荣誉证书及对应的获奖文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