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7人)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468。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7月22日
附件1:2019年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