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0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创建于1974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国办全日制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米,办学规模10000人,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集教育教学、科研、技能鉴定、培训于一体的全国最大的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牵头院校、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山东省化工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
学院始终坚持“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突出特色、多元办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行为学本、志强智达”的校训,以建设特色鲜明一流技师学院为目标,面向化工、服务社会,开设化工工艺、化学制药、化工分析与检验、环境保护与检测、化工机械维修、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3D打印技术、无人机操控技术、汽车维修、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20多个骨干专业,其中化工类专业被确认为山东省首批示范专业群。学院实习实训设施全国一流,实现了实训装置典型化、校内实习企业化、实训过程情景化、操控手段智能化。学院发挥化工特色鲜明的办学优势,紧密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高端化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山东省高端化工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0人,其中初级岗位68人,中级岗位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hgj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09:00-8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29日11:00-8月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学院官网http://www.sdhgjs.cn/ “通知公告”栏内)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的图片文件、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29日11:00-8月5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以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均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306室(学院东路校区: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及《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应聘材料中使用的照片均须为同底板照片):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29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专业工作等);②人社部门出具的与工作年限对应的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或工作单位劳务报酬发放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
(5)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19年7月29日之前取得)。
(6)招聘岗位对学历、学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招聘岗位有大赛奖项等级和名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赛获奖证书和名次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未按时(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17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情况在学院官网 “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陆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会计、审计)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4.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70%和30%;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参考教材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具体内容由主考官指定,每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均为45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3天内,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