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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公告(37名)

2019-07-24 11:33  |  响水县卫生健康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意向协议书》签订对象,具体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约时应聘人员必须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凡未按要求签约的,作为主动放弃处理,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对签约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其中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卫计信息网进行公示。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失效。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于2019年9月10日前寄送至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2019年9月25日至27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事业列编手续,享受我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引进优秀卫技人才有关待遇的通知》(响政办发〔2016〕5号)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购房、租房、生活、交通等补贴。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8020018。

  十、招聘工作咨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卫健委人事科:0515-69802116、86873001。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响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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