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运城永济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6人公告
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其中全额150名,差额5名,自收自支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2019年度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档案中必须有报到证,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岗位、医疗卫生岗位)、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现场照相并填写《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可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合格证明。在面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