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93人)
为维护攀枝花市社会治安秩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93名。
1.勤务辅警85名(男性75名,女性10名);
2.文职辅警8名(男性5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6年08月09日至2001年08月0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招聘人员享有加分政策,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加分条件及分值详见第四条第(三)款;
8.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08月08日至14日(共七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2号)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4.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文件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46013934@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发送至各报名考生个人邮箱内,请考生查收后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
时间:2019年08月17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地点:详见准考证。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15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勤务辅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文职辅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