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00名)
(二)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第三日开始报名,即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期间,当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职位计划3倍时,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号物业办公楼204房间。联系电话:0532-55580831,55580821。
(四)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相关资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2.下载打印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信用证明;青岛市常驻户口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6.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驾驶证等)。
(五)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公司依据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次进行审查,报名材料达到应聘资格条件的,视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应聘职位招聘计划的3倍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报名比例的,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对应聘“勤务辅警职位三”的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还须对驾驶资质以及有无重大交通违章、违法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资格审查意见后,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不具有应聘资格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四、体能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辅警职位三”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直接参加面试。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体检考核的资格。
应聘“辅警职位三”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大客车道路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