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50名)
面试前将对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确定为考试人选的,我院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以及法律、政治等综合内容。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初定8月17日9:00-11:30(以笔试公告为准)。
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由我院委托第三方出题。
2.面试
时间:初定8月25日(以面试公告为准)。
地点:南海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
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和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组织考察。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录用。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录用后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邵女士0757-86296523、86296515,手机:1880765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