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24名)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作,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3)本次招聘对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实行免笔试,采取直接参加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其他条件”中提到要求具有X级医院,X年限的工作经历,需到原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
3.接受(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交合格证或相应合格证明。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5.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22693。
附件:附件1.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xls
附件2.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