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内外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补充进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市内外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
二、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法官类2名(岗位编号01),资格条件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者专业须为法学类且本科亦须为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入额法官,且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5、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其中,研究生毕业且获得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减少1年和2年;
6、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8、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9、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10、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1、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2名(职位编号02、03):
1、现职务层次为五级法官助理以上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2、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行政人员1名(职位编号04)资格条件如下:
1、现职务层次为一级科员以上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2、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7月31日(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szcourt.gov.cn)以及南山法院门户网站(http://nsqfy.chinacourt.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1709办公室郑锐桦收(0755-86608023)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法官类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需由本人签名、贴本人近期照片、原件)
②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④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⑦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