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盘锦应急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文员公告(35人)
为切实提高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能力,适应我市应对灾害救援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应急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劳动合同制消防员(以下简称消防员)、10名消防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5名劳动合同制文员(以下简称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保卫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报考消防员的条件
(1)盘锦户籍的男性退役士兵;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含18)以上,25周岁(含25)以下。
2.报考驾驶员的条件
(1)盘锦户籍,男性;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持有A1驾驶证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在同等条件下,男性退役士兵优先聘用。
3.报考文员的条件
(1)性别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为22周岁(含22)以上,28周岁(含28)以下;
(4)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从事文秘工作或化工管理方面工作的应聘者优先。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当日。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应急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文员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