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新乡长垣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180人公告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
③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县编办、人社局审核确认(审核后分别签字盖章)。
④《长垣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考务费。现场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场提交申请并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交纳考务费30元。
(4)应聘人员于面试前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面向社会招聘的,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向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招聘的,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2: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原报名网站(或现场报名地点)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属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高校和省内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根据《河南省“名校英才入豫”计划工作方案》(豫人社〔2017〕92号)规定,不参加笔试、面试,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直接进入考核。
面向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招聘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9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参加)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拟聘用岗位的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2)面试资格确认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学历证明专业与毕业证书原件专业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非本县在职人员和本县招募人员报考的,面试资格确认时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免交考务费的提交有关证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以网上报名时打印的信息表为准)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和面向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应分别按照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准考证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因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单位及其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六)聘用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档案由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属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解聘后回原单位工作。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