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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3人公告

2019-12-20 16:26  |  商城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信阳市商城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1月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2019年商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医疗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需具有商城县户籍。以下情况视为商城县户籍:(1)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商城县户籍,对方视为商城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2)父母为商城县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商城户籍。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本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商城县人社局1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或就业协议书,县外在职人员报考不需要提供此证,但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商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 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考务费)。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形不成差额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商城县人社局办公楼1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分设在不同考场,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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