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02人)
为健全我市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改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决定,从我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一批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一、招录职位及指标
本次招录指标共102名,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51名,从优秀社区干部中招录33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拉通招录18名。
其中,综合管理1为村干部报考职位,综合管理2为社区干部报考职位,综合管理3为村、社区干部均可报考职位。
具体招录职位及指标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二)招录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截至2019年8月31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继续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报名人员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的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年龄为18-40周岁(197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③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④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方式
此次招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即各区县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上报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形成报名数据库,报考者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缴费(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照片审核,区县党委组织部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2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