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庆阳宁县公安局公开选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0名)
2.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红色背景照片6张。
3.报名步骤及地点
(1)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宁县马坪新区公安大厦北侧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只限于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宁县人社局、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宁县人民政府网”“宁县发布”“宁县公安警务”微信公众号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6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40%。
1.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宁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8月1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县马坪新区公安大厦北侧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宁县人民政府网”“宁县发布”“宁县公安警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选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一般为1:1.5,面试由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宁县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宁县人民政府网”“宁县发布”“宁县公安警务”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包括:男子10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宁县人社局、宁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政审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选聘人数与考察人选按1:1.2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宁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考察政审次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宁县人社局、宁县公安局共同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政审和体检情况在“宁县人民政府网”“宁县发布”“宁县公安警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宁县人社局提交县政府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宁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县纪委派驻宁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宁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934-6622297
宁县公安局监督电话:0934-5919588
报名咨询电话:0934-5919518
附件:《宁县公安局公开选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