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名)
(二)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和技能实践测评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实践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各公立医院有权决定是否开考。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公立医院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各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各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三)各公立医院网站,详见附件1。
八、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各招聘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4日
点击查看原文: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