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昌吉事业单位招聘459名工作人员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依据考生上传的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相关信息等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19年9月27日10:00,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地点在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即到);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审核;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2019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详见附件3)、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3.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4.招聘单位所在地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5.“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学籍证明;
7.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8.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须提供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市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分别由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负责通知。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9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要求: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参加面试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总成绩公布
2019年10月26日,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考生于2019年10月27日10:00-10月28日18:30到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分批次组织实施,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2019年11月6日前,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部分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施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全部(除特殊岗位人员外)选派到基层帮助工作。其中:州直部门(单位)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木垒县帮助工作;各县市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所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帮助工作。帮助工作时间为1年。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帮助工作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职位,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不变。
(三)考生可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2357530;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333108
附件下载: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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