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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66名)

2019-08-23 18:57  |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4300元左右。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技术支持电话:23140080

  附件: 《天津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天津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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