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82名)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请确认本人毕业生档案是否已经到达泰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生健康局(http://xxgk.ts.gov.cn/index.html)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遇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7、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泰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公开落实岗位,并将结果报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办理聘用手续前,合并招考的事业单位岗位人选如何落实岗位,届时另行研究确定。
四、其他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拟聘用对象,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确认为体检合格的,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存在聘用(劳动)关系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四)不提供、不指定任何教辅资料,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生健康局(http://xxgk.ts.gov.cn/index.html)或向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65605);监督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办公室,0577-67565601。
(五)本公告由泰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