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名)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和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批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九、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ncms/index.shtml)、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www.chinagscourt.gov.cn)、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网站(http://www.smlt.org.cn)公布。
咨询电话:
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办公室:0931-8235757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4000010370
监督电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0931-2839097
附件1:2019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