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康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65人)
(五)体检
依据考试结果按各岗位招聘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替补一次。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2.考察开始前,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聘用,并报区卫健局备案;不合格的,终止试用。
六、待遇
1.按照《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聘用后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符合《汉滨区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优惠条件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2.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
七、组织纪律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此次招聘各岗位人数若未达到计划名额,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本招聘方案再次组织招聘。
附: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