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市青白江区考核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36名)
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青白江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拟开展面向高校考核招聘2020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考核招聘2020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年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学等专业的研究生;
2.精神卫生专业本科毕业生;
3.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医学类研究生或2020年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国内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研究生须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之间毕业,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四)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国内高校生,2020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海外高校生。
三、考核招聘方式
由考核小组到部分医学院校设置现场报名点,进行考核招聘。考核采取由用人单位初选,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名单经区卫健局审核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毕业后,由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再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第一站:
(1)时间:2019年9月21日
(2)地点:同济大学。
21.第二站:
(1)时间:待定
(2)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
3.第三站:
(1)时间:待定
(2)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4.第四站:
(1)时间:待定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