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东营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99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81377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46-6378681
附件:
附件1:2019年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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