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青海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336人公告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社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涉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包括报考大通县岗位的三类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4.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3.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核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
(七)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进度,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选择好适合自己的岗位尽早报名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报名。
(八)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971—8230493
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 0971—8266567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0971—6113292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0971—8295680
西宁市总工会 0971—8167200
西宁市绿色发展研究院 0971—8802618
西宁市科学技术局 0971—6102959
西宁市民政局 0971—8125829
西宁市司法局 0971—6142492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71—6113181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580265
西宁市水务局 0971—8203059 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0971—8224594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971—6127567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 0971—6182659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71—7661388
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0971—6165010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0971—4716877
西宁园博园和西堡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委员会0971—8862250
西宁市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 0971—6515554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附件:2019年下半年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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