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2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应聘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人员,除上述规定外,仍需在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至少满3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和“岚山人社”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9287
监督电话:0633-2611153
登录网站: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附件:1. 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 须知
3.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面向优秀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面向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