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韶关市始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7名)
因工作需要,始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一批,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应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辅警37名,其中男性33名,女性4名。
二、用工性质及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聘用后主要安排到始兴县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具有我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为我县户籍人员。
4.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月1日(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有A1、A2、B1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技)、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和持A1、A2、B1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纳入加分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受到依法处理未满5年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28日、29日正常上班),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始兴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始兴县公安局主楼八楼),地址:始兴县太平镇红旗东路13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2)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3)退伍军人需同时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4)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具所属党委意见);(5)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6)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需提供贫困户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7)《始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8)《始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表》。
《报名表》、《考察表》自行双面打印和填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