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山西临汾汾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公告

2019年山西临汾汾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公告

2019-09-28 11:39  |  互联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人民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2019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按时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上报考察结果。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编委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七、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5122118

  附件1:2019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9月28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