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3人)
(3)高教研究员(岗位代码01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面试分为教学能力考核及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双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6)教学能力考核中增加英语口语考核内容。教学能力考核及结构化面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
(4)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如总成绩相同的,则由学院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5)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院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仅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教育职业的参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6375081。
五、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师资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587534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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