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65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65名,均限男性,详见附表1《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辽宁省内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辽宁省内户籍的退伍军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对象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辽宁户籍的退伍军人高中(含)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或刺青,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高170cm(含)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本人且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离职不超过一年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 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招录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报名地点:营口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东门原出入境管理局一楼大厅(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与民生路交汇口)。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未按要求、时间或未达到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人员须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3、4可下载A4纸打印),进行现场报名。
除此之外,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自行下载附表2、3、4,并如实填写,A4纸打印,附上照片);
2.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电子版照片一份(白底,用光盘刻制);
3.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两份;
4. 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到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件一份;
5. 参加工作《个人申请》1份,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字;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加分政策
根据警务辅助工作特点和个人条件,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每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以重复累加。
1、退役军人报考的,加10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15分;党员、服役时任班长的各加5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荣立一等功的一次加15分。
2.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符合招录条件的,直接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