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名)
(五)公示
拟聘用的40名警务辅助人员确定后,在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职责、待遇及管理
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市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服务局鉴证、备案。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