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省泸州纳溪区招聘10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委组织部、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12月30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由党组织关系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
(4)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报名信息表》2份。
下列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优秀村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任职材料或任职文件,且加盖乡镇(街道)党委 (党工委)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2.优秀工人(农民工):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3.优秀企业管理人员: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年以上用工单位(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复员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19223033——201922304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