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南阳市直及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165名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2、招考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3、本次招聘设置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市大学生村干部或我市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我市服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和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送材料地点请关注各县市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