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水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流溪河灌区工程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
(二)广州市黄龙带水库管理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黄龙带水库工程的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及其附属电站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的防汛、防旱工作。
(三)广州市梅州水库管理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负责梅州水库工程的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及其附属电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梅州水库移民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的防汛、防旱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材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22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