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茂名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4人)
根据信宜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4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毕业学历,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报名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有专业方向注明的,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
6.年龄除岗位特别说明外,其他统一要求18-30周岁(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市内卫健系统在编人员或曾在市内卫健系统工作2015年及以后辞职、辞退的原在编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信宜市卫生健康局六楼(信宜市中兴二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具体发证时间,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告)。
(三)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并提交《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四) 其他
(1)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所有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证件原件报名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归还报考人员,复印件、报考证明统一为A4纸格式。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提交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市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外的其他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报名前取得,并在报名时提交审核,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试题命题按招聘岗位分为卫生类(考卫生类综合知识)和综合类(考公共基础知识)两大类:(1)卫生类(含临床、病理、康复、影像、预防医学、护理、医学检验、药学、中药学、中医学等);(2)综合类(含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计算机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所有类别(专业)科目均由省统一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
凡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