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重庆市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名简章
(二)重庆师范大学招聘点(附件3岗位以及西南大学招聘点招聘后附件1、附件2剩余岗位)
西南大学招聘点招聘后的剩余岗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向社会公布,并纳入重庆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开展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咨询电话:滕老师18717095093。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1份、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1份、自荐书(包含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等内容)1份、公费师范生协议书(限公费师范生)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4)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单位)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酉阳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初审合格应试人员填写《酉阳自治县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考试考核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其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备案,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实际招聘指标一览表在报名结束第二天在报名现场粘贴公布。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报名结束后次日下午2:30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次日上午11:00-12:00到报名处查看公告。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上午7:30-8:00在报名处张贴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报考同一岗位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备案,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和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第二天上午9:00前在报名处张贴公布。
(三)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1)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考生报考招聘学校(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2)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校学业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订协议人员。
(3)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确定聘用岗位
(1)西南大学招聘专场,按报考岗位及数额确定。
(2)重庆师范大学招聘专场,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类别,在附件3岗位和西南大学招聘剩余岗位中选择确定。
3.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生务必于考试前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各招聘点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为:各招聘点公布签订就业协议当天9:00--22:00,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资格。
递补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各招聘点首次签订就业协议第二天9:00--22:00。
各招聘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现场招聘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到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2020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报到后,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生应于2020年8月9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调至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5周年后方可申请外区县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公费师范生从其《公费师范生协议书》规定。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主动放弃者视为违约,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缴纳违约金,同时纳入不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含参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本方案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81536010
酉阳自治县教委联系电话:023-755576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