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温州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相关事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政策及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提出放弃的,也一律不再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所需材料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等三家县级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
十、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年龄放宽至1983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非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已经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应往届考生均需在2019年11月13日前取得,上述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将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5.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8.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含试用期);在本县内流动的,按上级有关文件及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9.公告中提到的年均指周年。
10.公告中提到的在某一具体时间前的,均不含当日。
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1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0577-58123528
附件:
2、2019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