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11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荣军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荣军医院是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属省级综合性优抚医疗医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主要承担着收治全省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并为其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巡诊巡检服务,为驻地群众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等职能。医院位于嘉兴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11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 | 专业/学科方向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临床医疗1 | 专业技术 | 7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后出生),副高放宽到45周岁,正高放宽至50周岁 |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类、 中医学类、 中西医结合类 |
本科及以上 |
主治医师(主治中医师) 及以上 |
执业医师处于正常注册状态 |
临床医疗2 | 专业技术 | 3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后出生) |
临床医学类、 中医学类、 中西医结合类 |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 | 医师(中医师)及以上 | /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后出生),副高放宽到45周岁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主管护师及以上 | 执业护士处于正常注册状态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