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连州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59人)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促进连州市公立医院医疗集团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连州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连府〔2014〕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12名和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12名和工作人员147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及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11月1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工作成绩显著者可放宽2周岁。
2.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可放宽到中专毕业。其中,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11月1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18周岁;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
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各岗位相应工资待遇;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清远认定为第五类人才,按照文件精神,可享受人才安家补助15万元,每月发给人才津贴2000元。
3.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津贴,标准为:正高级每月2000元,副高级每月1000元。
(二)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各岗位相应工资待遇。
四、报考方法
(一)报考时间
2019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2日17:00。
(二)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ydwzl.com/gdlzwszp(2019年连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和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12月9日8:00至12月12日9:30。
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详见附件4和附件5)进行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招聘岗位要求连州市户籍的,考生本人须于2019年1月1日前取得连州市户籍资格。
5.原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