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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3人)

2019-11-04 13:11  |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确定签约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签协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确定违约金额度。若面试成绩并列者,同一岗位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考核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政审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六)体检。已签约的考生需在报到前参加由人社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营口市人事人才网或盖州市政府网公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属在编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招聘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3、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在2020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1、盖州市教育局:0417-7689143;

  2、招聘单位

  盖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校长马山春。联系电话:0417-7810678,13940733778;

  盖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校 长张 兴。联系电话:0417-7691888,13941716717。

  本公告由盖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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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辽宁省盖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信息

  附件2:辽宁省盖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盖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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