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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郴州市广播电视台招聘13人公告

2019-11-04 16:32  |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湖南省郴州市广播电视台招聘1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为郴州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

  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是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喉舌”和宣传阵地。目前拥有2个电视频道、2个广播频率和1个融媒体中心(南国郴州网站)。开设了《郴州新闻联播》《天天播报》《今晚八点》《行进乡村》《产经观察》《市民热线》《交通直播室》《城市早班车》等多档广播电视自办栏目,每天自办节目时长10余小时,每天向外播出、传递、推送新闻信息200多条。建立健全了数字化节目制作播出系统、新闻直播系统和媒资管理系统,拥有高清全景演播室、广播电视演播大厅、电视转播车、随行广播车等重要设施设备。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南国郴州网(http://www.ngcz.tv)。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认定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地址: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南岭大道988号)演播厅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到2019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4.准考证领取。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需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咨询电话:0735-217036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考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19年11月15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19年11月18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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