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泸州叙永县招聘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公告(10人)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泸州市2019届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第二批)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41号)和《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签约计划,我县直接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19年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毕业生76名,第一批已考核招聘56名,现将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符合条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叙永县直接考核招聘泸州市2019届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要求表
单位及岗位情况 |
报考条件 |
备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
乡镇村级小学 |
村小教师 |
专业技术 |
10 |
小学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泸州市2019年毕业的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具有音乐、体育、美术之一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的泸州市2019年毕业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在2019年7月25日前已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以毕业院校提供的名单为准),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年龄要求为1984年11月14日—2001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年龄均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叙永镇陕西街72号)。
报名所需材料:
1.《叙永县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1);
2.相关证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按岗位要求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之一)复印件各3份,同时查验原件,③与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协议书》复印件3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3:00-5:00到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陕西街72号四楼)人事股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4.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