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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58人公告

2019-11-06 14:36  |  华图在线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58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9时—11月14日17时。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19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01家事业单位推出23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8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9年度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1月8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上午9时—11月18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专设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报考专设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经杭州市人事考试院确认后退还报考费用。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并在2019年11月18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杭州市人事考试院(传真号码:0571-85772412),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以2019年11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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